12 凡事我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处;凡事我都可行,但无论哪一件,我总不受它的辖制。 13 食物是为肚腹,肚腹是为食物;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。身子不是为淫乱,乃是为主,主也是为身子; 14 并且神已经叫主复活,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。 15 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?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?断乎不可! 16 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,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?因为主说:“二人要成为一体。” 17 但与主联合的,便是与主成为一灵。18 你们要逃避淫行。人所犯的,无论什么罪,都在身子以外;唯有行淫的,是得罪自己的身子。 19 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?这圣灵是从神而来,住在你们里头的。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, 20 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,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。 林前6:12-20

在今天的文化中,没有什么自由领域比我们的身体更重要。人们为堕胎权、大麻和其他毒品的合法化、对性观念的各种改变,甚至是安乐死争论不休。他们的理由是,如果这是我的身体,我应该可以用它做任何我想做的事。

保罗时代的哥林多文化似乎也有类似的看法。他们的口号是“我有权做任何事”(林前 6:12)。像我们一样,他们误解了保罗的教导,即律法不再约束那些在基督里的人。使徒澄清说,基督徒的自由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为所欲为。事实上,即使是一些可能被允许的事情也可能成为束缚的来源。

哥林多人的自由观也受到哲学观点的影响,认为身体在属灵上并不重要。这种观点重视灵魂,认为身体不是必不可少的。因此,有些人的口号是“肚腹为食物,食物为肚腹”(第 13 节)。使徒指出上帝对身体和灵魂拥有权柄,从而纠正了这种错误观点。我们用自己的身体做什么很重要。身体是为主而设的(第 13 节)。神借着基督的血买赎了我们。因此,我们的身体是上帝的财产。

保罗的应用在今天尤为重要。我们被告知要远离性不道德。为什么?因为我们的身体是圣灵的殿,性不道德是得罪上帝的罪。这也是对我们自己的一种罪,因为基督的工作救赎了我们的身体和灵魂。我们被高价赎回了。我们不能自由地为自己的身体做任何我们喜欢的事情。我们的每一部分都属于上帝。

>> 今天你将如何用你的身体荣耀神?求上帝指示你,在哪些地方没有承认你的身体属于他。他可能会要求你做什么或改变什么?

我们一起祈祷

天父上帝,你创造了我们的身体,以及我们的思想和灵魂。主啊,请让我们不要以任何方式在身子上得罪你。为了更好地荣耀你,请告诉我们必须放弃或接受什么。奉主耶稣的名求,阿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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